2026年10月1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13 家矿山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扎兰屯市二道河银铅锌矿、根河市绿荫山矿段铅锌矿、扎赉诺尔区灵泉煤矿3座矿山成功入选。
近年来,我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先后印发《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颁布实施《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以法治护航矿山绿色转型。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建成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矿山30家,其中包括大型矿山17家、中型矿山10家,涵盖煤炭、油气、有色金属、非金属等多个矿种。2026年9月,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自然资源部发布全国第三批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我市伊敏露天矿案例入选,高寒草原矿区生态修复实践获国家级认可。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细化明确年度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与时序进度。创新推行合同化管理,紧盯目标任务,确保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大型矿山90%、中型矿山8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持续培育打造更多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