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和《贵州省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函〔2024〕718号)文件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我省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拟组织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录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长期稳定开展评估工作。
(二)日常工作业务应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等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相关。
(三)拥有开展评估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社会信誉;具有本单位在职相关专业人才队伍,涵盖地质、采矿、环境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评估工作程序,能够掌握绿色矿山相关标准和规范,积极参加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绿色矿山培训。
(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8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送至省政府大院5号楼省自然资源厅4楼449室。
(三)材料审核
2024年9月5日至9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拟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
(四)网站公示
省自然资源厅对遴选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自然日。
(五)入库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录库,实行统一管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贵州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表;
(三)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单位信誉:附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无失信犯罪记录等截图;
(五)单位业绩:包括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等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相关的成果报告(封面、盖章扉页、验收意见、专家组签名单、批复文件等)、获奖证书等;
(六)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七)简述如何结合我省实际,做好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
(八)制定的绿色矿山评估相关管理制度;
(九)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
(二)申报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矿保处冉文瑞,0851-86838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