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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矿山生态修复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同在

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守护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绿色矿山建设,既是矿业领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内蒙古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和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44家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其中47家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在全国绿色矿山建设领域分属前列。

 

 政策引领 制度先行 

 

 近年来,内蒙古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 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全国绿色矿山建 设逐步展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紧跟着,于11月份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内政发〔2017〕111号)(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在全区全面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通过几年的努力,解决矿业发展影 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这标志着内蒙古绿色矿山建设步入快车道,已由部门行为提升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层面,成为内蒙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办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治理各类矿山环境问题。同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 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内自然资函〔2020〕219 号),规 范了绿色矿山的申报、评估、绿色矿山评估专家库的入库条 件、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参与条件、绿色矿山名录的入库、移 出等动态管理的具体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 具体管理要求。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地质 环境保护条例》,首次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地方立法范畴。与此同时,各盟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鄂尔多斯市、呼伦 贝尔市先后出台《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和《呼伦 贝尔市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2023年,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批复,《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1部分非金属行业》等九大行业标准成功列入自治区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绿色矿山建设的法治体系、制度标准日趋完善。

 

 政府积极引导推进 企业主动担当作为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引导和推进,矿山企业主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化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求。如今,一大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绿色矿山已经成功建成,矿山生态环 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地和谐发展成效显著,矿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矿山 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与规范化管理等方 面,涌现出众多绿色矿山建设典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 

 创新集成“生态+”产业融合新路径,黑岱沟煤矿集成 “生态+农业、牧业、林果、文旅、研学”等多元产业模式,在创新黄土高原生态修复新技术改造成万亩良田的同时,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2023年,荣获国家 AAA 级景 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我国煤矿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山金白音呼布矿业有限公司采用机械化上向水平分层 尾砂充填法采矿和上向进路尾砂胶结充填法采矿,所有采场回采后立即进行充填处理,责任部门定期对地表进行沉降观测,有效地避免了因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扎哈淖尔煤矿《露天矿山深部开采滑坡灾害绿色精准防 控关键技术》科研项目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有效解决了露天开采与滑坡地质灾害防治问题,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提高了资源回收率。 

  裕兴煤矿自主研发连采连充采煤作业技术,将煤矸石等固废回填至井下,整个矿山掩映在生态休闲公园之中,实现“地下是采场,地面是公园”的绿色开采新模式。 

 

 逐绿而行 持续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近年来,内蒙古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产资源管理领域重点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措施,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绿色矿山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矿山企业普遍共识,成为矿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 

 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响应,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明确通过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业发展机制,持续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精神,在绿色矿山建设上再发力,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自然资源系统的新贡献。

 

来源:《草原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