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3个矿山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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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民政府举行的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制度导向与激励作用,多举措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石成玉介绍,近年来,云南省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中着力抓实以下三方面工作。
以“一盘棋”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家底,已治理或正在治理4000余座,治理面积约20万亩。将未实施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按要求全面纳入国家、省、州、县四级闭合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并作为主要任务内容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安排部署,明确至203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1.39万公顷。同时,聚焦“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云南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结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分区分类,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各地有序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以“一批工程”凸显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已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4.8亿元,实施长江经济带、青藏高原东南缘、赤水河流域、九湖流域、滇东南石漠化生态脆弱区及高黎贡山等重点生态区1184座历史遗留矿山4.9万余亩占损土地修复治理。今年,省级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再落实省级资金5200余万元安排实施曲靖、楚雄、西双版纳3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拟完成9364亩修复治理任务。2022年6月,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国家20亿元资金支持。该项目从流域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将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筹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为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典型样板。
以“一本账”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管,全面排查5000余座持证矿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情况,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开发利用科学、开采方式合理、企业管理规范、生态保护良好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23个矿山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30个矿山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石成玉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参与生态修复,研究完善矿山修复后用地指标腾退利用等政策机制,全面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投入、持续修复、持续增效,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提升,还自然以和谐、给大地以生机。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