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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2022]231
招标项目所在地:河南省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
2.3招标范围: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兴国沙坑矿山整体修复
2.4合同期限:3年
2.5招标需求:作为投资主体,为佳木斯市大堆峰废弃矿山、兴国沙坑矿山整体修复工程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建设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修复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协议的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具有较好
的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生态修复等能力。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以“信用
中国”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上述资料的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8时30分至10月9日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需将授权委托书、营业
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致电联系;
4.2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 1067 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